「預審名單」的目的

01

透過嚴格審查, 篩選能通過技術能力、誠信操守、財務能力及過往表現準則的顧問公司及承建商加入「預審名單」,當中訂明對公司內負責履行《建築物條例》職責的專業人士要求,避免「掛單」作業或「只外判不生產」情況;重視誠信,包括須通過執法機關的背景審查;提升質素,包括建立制度定期審核顧問和承建商的工程表現,作為日後是否能繼續納入「預審名單」的考慮因素之一。日後只有「預審名單」上的顧問和承建商才能競投透過全新支援服務招標的工程。

02

鼓勵業內具專業能力和誠信操守的公司加入維修市場,藉以建立專業、廉潔的維修團隊,為業主提供優質可靠服務,讓行業健康發展。

03

預審準則只是納入「預審名單」的最低門檻,日後招標時會按維修項目規模及複雜程度在標書中另行指明該招標項目對顧問或承建商在技術和財務方面的要求。

04

「預審名單」每兩年全面檢視一次,顧問和承建商須重新遞交申請資料,由當局確認是否符合資格繼續留在名單內。兩年期間如因誠信相關罪行會立即除名,如工程表現欠佳或涉重大地盤事故等,當局可決定暫停預審資格。

立即申請